建议各教育部门以该事件为镜,照照问题
如花生命如昙花坠落,且落在了校车内。这不禁让我们想问:幼儿园的工作就是教育保护好儿童,对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怎么就能发生儿童被遗忘且窒息而死的“意外”?这是遗忘的问题还是漠视孩子生命?以武汉事件而言,两儿童所在幼儿园的接车教师干什么去了?司机又干什么去了?怎么就能堂而皇之地“眼大漏神”,将两个孩子遗忘在校车内?这折射出的恐怕不仅仅是粗心大意,更有极不负责的态度的了!
实际上,我国许多城市的教育部门都会发出如此的通知——要求有校车的幼儿园跟车教师在幼儿上下校车时要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如此通知下发生如此悲剧,令人震惊。两儿童在校车内被遗忘而闷死,暴露了出事的私人幼儿园——紫荆花幼儿园管理上的低级失误,同时也给所有幼儿园教育和管理敲响了警钟。笔者综合多个“小孩校车死”审视,村办、私办幼儿园等成了高发区。这,难道真的是管理盲点?诚然,村办、私办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准相对低一些,但这绝不当成为他们导致孩子死亡的一个可参考的理由。相反,越是这样的幼儿园,越应当被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对存在风险的幼儿园,相关部门一定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一些人仍偷偷摸摸开着——今天的风险,很可能就成为明天的悲剧。
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悲剧的发生,已用残酷的事实说明:在一些学校尤其幼儿园中,学生安全仍受到威胁。教育安全,一直是个安全时段看似“无效”的话题,“防患于未然”才是关键时刻赖以逃生的“法宝”。相比而言,事前预警比事后解决更应当重视。我们不妨学学国外先进经验,如在美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校车运营系统,校车运营作为政府引导的公共交通行为被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校车拥有的路权高于消防车、救护车等,这些都保证了美国校车的成功、安全运营。唐太宗有名言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建议各教育部门以该事件为镜,照照问题,在“隐患”前抢时间改正,才是真正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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