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岁的男孩王鹏因急性脑出血离开人世
2019年1月8日早上8时,甘肃省红十字会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以及器官捐献者王鹏的家属和兰州无偿捐献器官遗体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近20人,一同前往兰州殡仪馆,参加了器官捐献者王鹏的遗体告别仪式。
中午11时左右,所有人员又一同来到位于兰州市沈家岭福寿人文园的甘肃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为器官捐献者王鹏举行了骨灰安葬仪式。所有参加仪式的人员沉痛哀悼了器官捐献者王鹏,以及所有安葬在纪念园里的遗体和器官捐献者,为他们及其家人的义举表示了崇高的敬意。
2019年1月4日,一个19岁的男孩,因急性脑出血离开人世。当他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孩子救治无望时,毅然决定捐献孩子有用的器官,忍痛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和《器官捐献确认登记表》。后经专家现场评估,成功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肾脏、两枚眼角膜,使三名生命垂危的病人得到了重生。眼角膜正在等待合适的移植患者,也将让他们重见光明。
“有很多好心人给我捐了钱,挽救孩子的生命,最终孩子没有挽救回来。他最后临走的时候,对别的家庭能挽救一个就挽救一个,能唤醒这个社会上的一点爱心,大家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好的。”这段沉重、悲痛又质朴的话语,是一位19岁孩子的父亲王建忠含泪所说。
年仅19岁的孩子王鹏,因脑出血于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进行紧急抢救。虽经医护人员多日积极救护,但是在ICU病床上的男孩,最终还是没有抗击过病魔,年轻的生命画下了句号。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向王建忠详细告知我国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相关政策后,他的家人在无限悲痛之余,决定将孩子的器官捐献给更需要的人,让爱永存,让生命得到延续。
“我的孩子能救多少人?”质朴的王建忠一直向医护人员询问的只有这一句,他想让自己的孩子给更多家庭带去希望。
“你们一定要给我的孩子穿好衣服。”这是王建忠仅提出的一个小小心愿。“放心吧,我们怎么对待自己就怎么对待您的孩子。”医护人员握着他的手这样答道。
随即,王鹏的父亲在《捐献确认登记表》上将手印按在了他的名字之上,自愿无偿捐献了孩子的肝脏、肾脏以及两枚眼角膜,让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让大爱永留人间。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按照DCD捐献相关程序,上报了甘肃省红十字会及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等部门,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到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很快匹配到了相应的受体。
为了表达对王鹏的至高敬意和深切缅怀,1月4日,医院举行了庄重肃穆的告别仪式,向逝者深深鞠躬默哀致敬。随后,在普通外科1病区焦作义教授团队的充分准备下,开始器官捐献手术。目前,王鹏的捐献已经成功实施了一例肝脏移植,两例肾脏移植,让三位病人得到了重生。他的角膜正在等待合适的病人,有可能还能让两个病人重新见到光明。
焦作义说, “器官移植手术等待者名单很长,过去是三十个人,有一个人才能等到移植的机会,有二十几个人可能就没有生存的希望。捐献率高了以后,那么这三十个人里面将来就会有更多的人有生存的希望。只有更多的人认识到捐献器官是奉献大爱,捐献器官是挽救别人的生命,这样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更加温暖,这对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对于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王鹏走了,但却以另一种方式给予他人生命的馈赠,他以余温为他人点燃生命之火,他的名字会永远镌刻在甘肃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纪念碑上,将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缅怀。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我国2010年开展器官捐献工作,随着群众对器官捐献公益事业的认可,近些年器官捐献公益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截止2018年12月2日,我国已经完成21018例器官捐献,共捐出59758个器官。不过与每年需30万例器官移植的量相比,目前还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国遵循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结合国情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充分保障捐者和接受者的权利。国家成立了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都成立了器官捐献管理分中心,很多医院也都成立了器官捐献及移植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医院移植工作。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2016年设立了甘肃省第一个OPO(器官获取组织),是甘青宁地区唯一拥有肝、肾移植资质,具备独立开展各类肝、肾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目前,已有19人在医院捐献器官,其中角膜7例,肝脏18例,肾脏(左、右肾)36例,肺脏2例。医院完成DCD器官移植手术42台,其中,DCD肝移植7台,DCD肾移植27台,DCD肺移植2台,DCD角膜移植6台,为61名患者和家庭带来了重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