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波同志
张绍波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历任交警大队民警、事故科副科长、事故科指导员、交通管理科指导员(主持七中队工作),一直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他扎根基层,忘我工作,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从警24年,他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万起,处理道路交通事故9000余起,其中重大事故700余起,查破各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90余起,无一差错,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因工作突出,他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标兵称号,多次受到招远市委、市政府嘉奖表彰,连续多年被招远市公安局评为“十佳办案能手”和优秀民警。在张绍波同志的身上,生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深刻诠释了公安民警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牢固树立了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忠诚可靠、甘于奉献的光辉典范。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要求,践行了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理念。
5月14日,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向张绍波同志学习的活动。
局党委号召:全局民警要认真学习张绍波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崇高精神,永葆“四个忠于”的忠诚本色。要恪守工作职责、常怀爱民之心,以实际行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使命,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全局民警要认真学习张绍波同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崇高境界,全面做好各项公安工作。要牢记使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忠实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公安工作发展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全局民警要认真学习张绍波同志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要胸怀大局,无私无畏,遇到困难不低头,敢于负责、善于工作,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绝对忠诚的态度,披荆斩棘、奋勇向前,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全局民警要认真学习张绍波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努力提升人民警察的职业修养。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一心为公,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崇高的思想品格,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局党委要求:全局各单位及全体民警要把开展向张绍波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与当前的省党代会、亚沙会、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开展学先进找差距、学先进谈心得、学先进见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与神圣职责,为推进公安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