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核准的死刑
任巧云和钱富萍的妹妹钱广芳后来也向叶明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80余万元。
钱广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家里人已商定不会接受叶家的一分钱赔偿,他们只希望获得参加诉讼的机会,在法律途径上表达他们的声音———杀人必须偿命。
芜湖中院一审后认定,虽然被告人叶明仕是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一定责任,但叶杀死两人,欲故意杀害小孩未遂,三个故意杀人罪行,“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叶明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叶明仕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请求法庭进行亲子鉴定。
针对叶明仕和他的辩护律师提出钱富萍有重大过错的问题,安徽省高院认为,因为叶钱两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是非法同居关系,而且钱富萍怀孕发生在两人举行婚礼仪式之前,即使孩子非叶亲生,也不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鉴于叶明仕“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虽在被追打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并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
随后,安徽高院将叶明仕死刑案报送最高法院进行核准。
2011年11月,最高法院下达裁定,认为终审判决的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安徽高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发回安徽高院重审。安徽高院则将案件发回芜湖中院重审。
于是,一年之后,案件在三级法院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钱家人开始并不知道这个消息,因为一审附带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一审叶明仕被判赔偿钱家人9万多元,但叶至今未履行),二审她们已无权参与。
钱广芳说她和母亲任巧云只好不定期地往芜湖中院跑,打听案件进展的情况,龙年春节前听说最高法院法官要到当地调查了解情况,他们整个春节都没过好,没想到过完春节刚上班,消息就来了。
他们被告知最高法院没有核准的原因是“事实不清楚”,追问什么事实不清楚,没有得到答案。
任巧云几近崩溃,她几乎每天都以泪洗面,不断被自己当初拍板让女儿和叶明仕“结婚”的悔恨所折磨,捧着丈夫和女儿的遗像,带着快满两岁的外孙,任巧云跪到了芜湖中院的门口。
后来,法院有人私下向他们透露,最高法院不核准主要是因为叶明仕一直提到的涉及被害人过错的一些事实没有弄清楚,例如最重要的亲子鉴定一直没做。
“我们不会同意做亲子鉴定,这将影响到孩子的将来,而且杀人动机根本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小孩不会认叶明仕做父亲,他的妈妈死得太惨了,被捅了20多刀,脖子都要被砍断了,他长大也会为他妈妈报仇的。”钱广芳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