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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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汪方华不是我们青岛人 ---一个农村大学生

发布时间:2012-12-25 11:57:01      发布人: 红红
汪方华的虐待罪、遗弃罪、非法占有财产罪、伪造证据罪,重婚罪,剥夺何严母女关系罪,并妨碍调查,百般抵懒,丢尽了青岛人的脸,其人狼子野心,人神共愤,二话不用说,杀,杀,杀,以弘扬社会正气,还何严一个公道。青岛是一座爱心城市,有生活在线的帮助,现在有三个律师事务所组团无偿援助何严!何严,你的背后有无数有爱心的青岛市民帮你讨回公道! 我住在鲁信长春,有个邻居叫汪方华,听邻居说他以前在北仲一路11号和邹县路15号都有房子。应该和电视上说的差不多吧。可能就是电视上演的这个何严的丈夫。真羞于和这样的人做邻居。 网上搜的情况是: 汪方华,68年的,单位在青岛瑞泽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查的地址在香港路裕源大厦10楼,电话83881252),住银川东路1号(鲁信长春)63号楼2单元203户,开一辆灰色的东南轿车,车号是鲁UY9503. 对了,他现在的媳妇叫赵艳秋,78年的,在个叫三维泰科的化工公司(网上查的地址是株洲路143号伟业楼301室,电话80626808)上班,开一辆白色丰田轿车,车号是鲁BSW852 (转自一位住在鲁信长春花园的网友的帖子) 转载一位网友:这个姓汪方华害得我好几天没睡好,我要向姓汪的索赔精神损失费50万元,身体伤害50万元,然后全部给何严,并严厉警告这个姓汪的:不要自做聪明,中国最不缺的是人才,你对何严的心思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大家看得一清二楚,你是永远逃不掉的,不要再幻想逍遥法外,你必须立即站出来向何严忏悔,道歉,承担该你负的所有的责任,把该是何严的连本带利一并全部偿还,并赔偿她的包括身体精神方面的所有损失,还要承担你自己亲手酿制的所有罪责,要不然,到时候等法律把你揪出来有你的好看,你会死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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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协封杀这个人渣,给我行业丢脸!!!!!!!!!!!!!!!!!!!!!!!1


    写信时间:2013/01/01 13: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