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随后出现:刘凯利被冤枉
宣判后,刘凯利不服,提出上诉。
刘凯利在服刑期间写给家人的信中曾提到,“他们不仅拳打脚踢,还用电棍电我的腹部、颈部、头部,甚至连生殖器也不放过,如果当时不按他们的指认招供,恐怕我的性命早就不复存在了。”
1997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刘凯利故意杀人的事实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尸检鉴定结论》载卷佐证,公安机关在刘凯利家提取的驾驶证,经证人辨认,是张晓静生前所持的驾驶证,并与其他证人证实相一致。刘凯利对杀害张晓静的事实也曾供认,有证人证实。虽然刘凯利在上诉时否认杀人犯罪,代理律师也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拒绝赔偿,但均提不出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资认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刘凯利上诉,维持原判。
此裁定为终审裁定。按照正常的情况,刘凯利一案到此本该完结,一切也应该就此归于平静,但笼罩在刘凯利家人心中的重重疑云并未散去。
1998年的春天,随着另一起黑山抢劫杀人案主犯刘铁军的落网,刘凯利一案又起波澜。
20岁的刘铁军落网后,主动承认了杀害张晓静的犯罪事实。刘凯利家人从委托代理人通过正规途径复印的刘铁军一案的卷宗里,看到了他供述的事情真相。
当晚十点多,刘铁军在街上遇到了张晓静,两人在当地一家医院后面的一片树林里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刘铁军问张晓静跟几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她说记不清楚了,“我对你是真心真意的,想和你结婚,没想到你这么小年纪干这事?”
刘铁军回忆,他当时掐着张晓静的脖子,发现张晓静断气后,就把张晓静的尸体扔进了附近的下水道里
2004年,被判处死刑的刘铁军伏法前的遗嘱中也提到,“我是杀害张晓静的凶手,刘凯利是被冤枉的,请广大群众朋友帮他昭雪”。
此时,刘凯利已经在监狱服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