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7岁女孩冯彬燕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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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ZYM2000.4.2 ]创建于2011年11月10日

林江勇见到同村女孩冯彬燕

发布时间:2011-11-10 09:08:26      发布人: 一米阳光

  2010年4月26日中午,天下着雨,林江勇见到同村女孩冯彬燕撑着红色雨伞独自行走在上学路上,觉得有机可乘。林江勇把冯拖到一间旧屋里,对其实施了强奸。

  据林江勇供述,案发前他已留意冯彬燕好几天,发现其与奶奶一起生活。据悉,冯彬燕父亲因生病去世,母亲随后改嫁。

  实施强奸后,林江勇绑住冯彬燕的手脚,并塞上嘴,将其关在屋内。第3天中午,林江勇回到旧屋,并再次与冯彬燕发生关系,“(由于身体虚弱)冯彬燕这次已经没有反抗能力。”林江勇供述称。

  由于害怕事情败露,林江勇随后把冯彬燕丢进一口深达20米的枯井,并用水泥板把井口盖住。林江勇回到屋内,把带有血迹的布和捆绑过冯手脚的布、鞋带等拿到屋后面的山洞里,烧掉了带有血迹的布条。法医鉴定显示,冯彬燕系因高堕致内脏、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2010年4月28日,冯彬燕的家属到池洞派出所报案。5月4日,林江勇被刑事拘留。5月14日,信宜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岭砥村支书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刚评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里就发生强奸杀人案,让人脸上无光。”2010年1月,岭砥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是茂名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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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村官一律罢免!!!


    写信时间:2011/11/11 10:15:25
  • 祝福孩子在天堂走好! 犯罪者,杀无赦!!!


    写信时间:2011/11/11 10:11:21
  • 1、林某处次作恶19岁,二次作恶20岁,目前21岁,将他定义为“少年”不知作者是何目的? 2、村干部在林第一次作恶后主持调解,直接导致了第二次事件的发生,村干部是否是林某亲戚?有包庇嫌疑,必须受到相应惩罚。 3、镇干部妄图以米面行贿,让受害者家属尽快火化尸体,其行为可耻,不知是代表组织还是个人。 4、法院不顾民意,判处林某死缓,是否要树“标杆”? 5、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为何现在才披露出来,政府维稳成绩“可嘉”。 6、围追堵截,闭塞民意,威逼恐吓,软硬兼施,只图暂时之稳定,表面之繁荣,坐在火山口上唱红歌,尚不知马上要变为灰烬。


    写信时间:2011/11/10 14:22:44
  • 21岁还是少年?小药在阴间会喊冤的。


    写信时间:2011/11/10 14:04:37
  • 不杀是不是他父亲是李刚!!可能他二大爷是!!!


    写信时间:2011/11/10 13: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