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紹洪是自己將窗戶打開,隨后墜樓
警方:充分偵查后決定不予刑事立案
事發后,七星關區公安分局於2014年3月14日向家屬下發不予立案通知書,認為“無犯罪事實”。
對於此案,七星關公安分局宣傳科科長王東告訴記者,此事該局確實沒有按照刑事案件立案,這是警方經過充分偵查后的決定,做法沒有問題。
家屬對公安機關的處理有異議,到七星關區檢察院申請要求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履行監督職能,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4年4月10日,七星關區檢察院給家屬回函,認為“李紹洪墜樓死亡是本人自願跳下還是他人使用暴力方式將其推下,現有証據不能証實”。
家屬又向畢節市檢察院申訴。畢節市檢察院責成七星關區檢察院要求七星關公安分局說明不予立案的詳細理由。2014年7月11日,七星關公安分局向七星關檢察院回復不予立案的理由。
《法制晚報》記者從檢方了解到,目前此事檢方仍在審查當中。
七星關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李科長向家屬表示,檢方審查后認為公安機關的不予立案理由不充分,已提出多項疑點,要求其繼續偵查。
畢節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蔡處長向家屬表示,該院已經要求公安機關公布最后的偵查結果。
警方:身體是自主移動 未發現其他人倒影
七星關區公安分局向七星關區檢察院闡述的理由包括:
從監控錄像上反映,李紹洪是自己將窗戶打開,隨后墜樓,墜樓時沒人在其身邊,李紹洪探頭等一系列動作是自主行為。李紹洪的身體是明顯的自主向窗外移動。
窗戶玻璃所射影像,李紹洪墜樓過程中,未發現其他人倒影。
通過鑒定,檢出李紹洪體內乙醇含量為358.89mg/100ml。民警在事發辦公室的辦公桌上發現一個打開的酒瓶。根據現場的酒瓶鑒定,酒瓶上有李紹洪的DNA。警方分析李紹洪在陳某回來前曾獨自飲酒。
朱某聽到李紹洪大叫,是因為李紹洪看到陳某和一個男人打電話。
根據陳麗萍等人陳述,李紹洪公司虧損大。
畢節市金海酒店保安証實,他們通過查看監控錄像,未發現可疑人員進入李紹洪的辦公室。
綜上,警方認為李紹洪的死可以排除他殺可能,決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