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市第二中学17岁女生陈逸芳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250067755
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23年03月29日

17岁女生陈逸芳跳楼..记者深入调查(1)

发布时间:2012-10-29 08:48:13      发布人: 一米阳光
 2007年6月3日,对平常人家来说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可对浙江省富阳市的陈先生一家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这一天给他们带来的是刻骨铭心的痛. 那天一大早,在富阳市第二中学“中加国际班”读书的女儿陈逸芳,因害怕上学迟到,从锅里拿了一个小包子,一边吃一边蹦蹦跳跳地跟着哥哥上学去。中午刚刚吃过饭,家里接到女儿的班主任张小平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出鼻血已送到富阳市人民医院抢救. 陈先生心急火燎的赶到医院急诊室,看到早晨还活蹦乱跳的女儿,此时已安详的躺在急救床上,口腔和鼻孔还在汩汩的往外流着鲜血。“宝宝”!“宝宝”(乳名)!任凭老陈撕心裂肺的呼唤,女儿早已香销魂飞。听到医生用惋惜的口气说:“没救了”,陈先生眼前一黑晕倒在医院的走廊上。。。

  昏睡了三天后,渐渐苏醒的陈先生从家人的叙述中得知女儿死亡的经过。

  市公安局调查后证实,6月3日上午前三节课,陈逸芳在正常上课,没有任何反常迹象。下课以后班主任老师张小平找她谈话,以后情绪变化很大,中饭也不肯吃,躺在学校宿舍的床上不断地给同学打电话,发短信。陈逸芳的母亲担心女儿早上仅吃了一只小包子会熬不到中午,打电话到宿舍,询问中饭吃过没有,她也不愿意接。12时33分左右,陈逸芳在一块贴着彩画的泡沫板上写上:“没有人相信我,是学校逼我的,是你们欺负我的,对不起爸,妈,没做过的事情就是没做过。”然后便甩门离去,几分钟以后,宿舍的窗外传来了响声----陈逸芳跳楼了,经公安鉴定:排除他杀。

  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陈先生整天脑子一片空白,无法集中精力去探究女儿的死因,也无法亲自和学校协商善后赔偿事宜,因为他难以接受女儿突然离他而去的事实。

  07年6月9日,召开了由富阳市公安局、教育局、派出所、街道调解委、学校及家属代表等多方参加的协商调解处理会议。经调解最后达成:因死者跳楼自杀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共支付学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抚慰金、道义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50万元。事态发展到这里,跳楼事件的风波开始渐渐平息。

  一条信息重起风波

  6月13日,《富阳日报》在头版位置刊登了由记者董广生撰写的一条消息:《市二中高一女生坠楼》后续。文章告诉读者“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文章认为:“该事件,作为家长有值得反思之处;作为学校有管理方面的教训可总结。”文章最后对悲剧发生的原因是这样写的:“有关方面表示,鉴于陈某系未成年人,具体案情不宜公开报道。”

  这条消息刊登后,互联网上的《富阳论坛》里,犹如一勺凉水泼到热油锅里----炸开了。越是不宜公开的案情,越是诱起人们的知情欲和想象欲。况且,《富阳日报》是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机关报,登在头版的消息必然代表着官方的态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时间,各种侮辱性的帖子接踵而来,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给陈先生一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还没有从悲痛中回过神来的陈先生,看到这条消息以后,第一反应就是要通过各种关系找到记者本人,当面问清谁是“有关方面”;不宜公开的“具体案情”到底是什么?

  不久,反馈给陈先生的信息是:这位董广生记者还是陈先生老家的女婿。当村里人对此提出质问时,董记者十分委屈的说,文章内容来自于上层领导,具体细节无法启口,之所以这样写还是经过一番技术处理的。

  一波未平 ,一波再起

  正当陈先生一家为维护女儿清白,维护家庭尊严而四处奔走的时候,6月下旬,对女儿死因有重大责任嫌疑的班主任老师张小平非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反而从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位置,通过了选拔、提名、竞聘的公开程序,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任命为学校外事处主任。新官上任没几天,这位外事处主任便陪着校长及校长女儿,带着“中加国际班”的学生赴加拿大搞活动去了。

  作为校园跳楼事件的两位主角,一位豆蔻年华的少女被“学校所逼”离开了她热恋的生活,告别了痛爱她的父母和亲人,勇敢地选择了死亡;一位责任事故嫌疑人却不降反升,陪着领导和他的女儿去国外‘搞活动’,前途一片光明;一悲一喜,一死一升,强烈的反差深深地刺痛着陈先生的一家。家人们愤怒的说:“孩子是在班主任谈话以后才自杀的,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她留下的绝笔说明班主任谈话内容和谈话方式与她下决心走上绝路有直接联系。不管从那个角度看,学生在校园内出现自杀事件,班主任是脱不了干系的! 你学校不处理也罢,即使要提拔他,是否可以等上个一年半载,留给我们家人一点弥合创口的空间?”

  “作为班主任的张小平,你找学生谈话以后,这位学生就自杀了,你难道不受到道德和良知的谴责吗?你就不能有自知之明退出竞选吗?为什么学生尸骨未寒,你却象没事一般上台去发表你的竞选演说?”

  另外,社会上对陈逸芳自杀的种种猜测,将陈先生一家卷入流言的漩涡之中。学校在这个时候提拔班主任,不管是有意无意都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陈逸芳自杀和班主任没有任何关系,间接地验证了社会上的种种流传,给流言蜚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应。这种结果终于激怒了陈先生必须向学校讨个说法。

  班主任是个优秀教师

  对于家长的指责学校很不服气。校方认为张小平是一个英语骨干教师,1994年参加工作以后,先后获得“富阳市优秀园丁”“富阳市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富阳市教坛新秀”“富阳市第七届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6月下旬,在全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过程中,经全校教职工打分,得87.14分(最高90.6,最低85.09),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才聘为外事处主任的。“至于说到竞聘时间,那是预先制定的,并不可能存在有意去伤害陈逸芳的家人。”

  提拔张小平,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经学校“调查”,“陈逸芳自杀的原因是其本人及家庭所致”。学校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媒体:“这个学生本来就是开后门进来的。她在校期间多次外出泡吧、与社会上男青年有交往,。一度怀疑自己怀孕,医院检查结果得了梅毒。”因年幼无知,误以为该病是不治之病,从此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过重的思想负担,又难以启口向他人倾诉,导致了她自杀的念头。陈逸芳自杀前几个小时,分别和两个同学说过:“家里人知道就死定了,与其给爸妈打死,不如自己死掉算了(因为平时她母亲打她比较凶,曾经有一次将拖把柄打断)。”这是导致她自杀的根本原因。

  学校领导认为,陈逸芳出于她自身和家庭的原因,在校园里自杀,败坏了学校的名誉,还让学校损失了这么多的钱,说到底,学校才是受害者。如今,家长收了50万钱以后,应该满足了。学校要提拔一个优秀教师到中层干部的岗位上来,家长无权说三道四。

  家长和学校的矛盾升级

  围绕着学校提拔张小平是否合适,引发出对陈逸芳自杀原因的追究。家长和校方各执一词,双方矛盾在不断升级。

  陷入痛失爱女的巨大悲痛之中的父母,得知学校对自杀原因作出上述结论以后,感到自己流血的胸口又被人洒上一把盐。夫妻俩愤怒的说:“我们不惜以2。5万元一学年的代价,将女儿全托给学校教育,本以为优价能换来优质教育,谁料想我们出高价让学校给女儿送上了不归路! 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学校为了逃避责任,不惜向死者和家长泼脏水,其手段实在下流。”

  陈先生愤愤不平的说:“我和她妈快到四十岁才有了这个宝贝的独养女儿,从小就对她呵护有加。说我们凶狠的打她,居然还打断了木质的拖把柄,真是多谢他们想得出来!”报纸上“不宜公开”背后的内容、社会上的种种谣传和学校的调查结论如出一辙,这绝对不是巧合,玷污死者和家长名誉的始作俑者就是逼死孩子的母校。

  学校对家长到处投诉的做法同样不能理解。校长林日清说:“学生自杀不是我们一个学校的个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是悲痛的,所以我们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尽了最大的努力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作为家长也应该出去打听一下,有哪家学校赔偿50万元的?如果去打官司我们绝对不需要给那么多的钱。”

  林校长在私底下还发出这样的感叹:“现在做老师实在也是很难的,我们学校有3000多个学生,住校的就有2000多人,晚上有点什么事,我这个校长就不得安宁。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但在管理上也难免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这是需要社会和家长予以理解的。我已经想好了,就算退到边,大不了我这个校长不当,但二中仍然会办下去。新闻媒体如果一定要刊登文章,那就登出来好了。我去当一个普通教师的资格还是有的,难道还能剥夺了我的公职?”

  家庭和家族的矛盾激化

  陈逸芳自杀以后,来自官方报纸的报道,校方的调查结论、社会上的诽谤都没有击垮陈先生一家,来自家族内部的劝说、摊牌,却几乎把他夫妻俩逼到精神崩溃的边缘。

  陈逸芳在母亲家族的六个表兄妹当中,因男多女少,她不但长得漂亮又排行最小,加上平时嘴甜、活泼、聪明,受到了整个家族的喜爱。她的一个舅舅,三个姨夫除了当老板就是“吃公家饭”的,在当地也是有一定脸面的人物。他们对外甥女不明不白的自杀都非常心痛。可当他们看到陈先生不断深究女儿死因的时候,便劝说他“到此为止”。尤其是在陈逸芳学校当副校长的小姨父,在苦口婆心劝说无效之后,对陈先生的做法难以容忍。觉得他这么做是:“脑子有问题,在胡闹。”

  7月24日是农历7月半。按当地风俗,陈先生的岳母家里要摆上一桌酒菜,叫上全家人祭奠前不久去世的老岳父。屁股还没坐稳,陈先生的小连襟便代表全家族劝他不要再闹下去,因为整个家族将为此受到牵连。如果陈先生继续执迷不悟,那么就请他夫妻离婚,脱离这个家族。突如其来的摊牌,气得陈先生愤然离席。

  伤心欲绝的陈先生说:“真是人情薄如纸呵!”事后陈先生也表示理解,他说:“富阳市教育局领导给了小连襟很大的压力,叫他停掉手头一切工作,集中精力做好我们夫妻俩的说服工作。”陈先生非常无奈的告诉记者:“孩子死后,我夫人这个家族对我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大家都深感被一种无形的压力笼罩着”。作为父亲,自己有权利追究孩子的死因,还孩子一个清白和公道,却让亲属们为难,这种现象正常吗?

  陈逸芳跳楼以后留给人们的困惑

  学校经过调查认定:“她怀疑自己怀孕,又得了梅毒,害怕被父母打死,”所以跳楼,因此自杀原因“系本人及家庭所致”。对于这个结论富阳市教育局的态度是“情况属实”。

  情况之一,陈逸芳在自杀之前去过富阳市中山门诊部看过妇科方面的病。学校认为,到这个医院就诊的患者大都有难言之隐,否则完全可以到富阳市人民医院去看医生。

  情况之二,陈逸芳在自杀前的5月26日凌晨2时53分在她自己的个人网页中这样写道:“我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可是不能问爸妈要,因为这个秘密说不出来,我不想治了,太累的人生,不想负担了,心痛的青春,我承担不了一切别人能承担的,我只是一个不知轻重的女人。”

  情况之三,从公安案卷材料反映,陈逸芳害怕父母会打她(因为平时她母亲打她比较凶,曾经有一次将拖把柄打断)。

  学校经过调查后提供的这些情况是否存在;存在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围绕着陈逸芳是否得了梅毒,其母亲平时有没有比较凶地打她,甚至打断拖把柄这些关键的证据点进行了调查。

  5月20日(星期天),陈逸芳确实去了富阳中山门诊就医。给她看病的王富红医生接受媒体调查时证实:“陈逸芳患的是霉菌性感染,这是女人的常见病。经过检查,既不存在怀孕,更不是什么性病(梅毒)。”记者从当天《门诊病历》的记录上验证了医生的说法。陪同陈逸芳去就医的还有同学陈某、沈某、袁某等,其中的学生也向记者证实,当天医生给她挂了盐水,还嘱咐她要勤换内裤,注意卫生。杭州市妇幼医院的专家向记者解释:“把霉菌感染说成是梅毒,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有意偷换概念!”

  学校向媒体提供的从陈逸芳个人网页上下载的:“评论(2)发表时间2007年5月26日2时53分”。这份资料证明陈逸芳确实有“情况之二”上写的内容。记者查了一下时间,5月26日是星期六。家长对这份材料提出质疑,陈先生说:“周一至周五,孩子因为住校,她是否上网至凌晨,我无法保证,但周末她放假在家里住,一个未成年的少女,我们绝不会容许她彻夜不归的上网”。

  家长的说法引出一个怀疑,那就是陈逸芳的个人网页(QQ空间)另外的人是否能打开使用?如果可以,那么那个人是谁?家长无法提供。

  记者的疑惑是5月20日陈逸芳经过医院看病,已经知道自己没有患上“治不好的病”,也不存在不好启口的秘密的病,仅仅过了6天,她又如何患上“很重很重的病,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在找不出这个“别人”之前,必须认定网上的材料是陈逸芳自己写的。现在的问题是,学校把它作为陈逸芳自杀原因的主要证据,是不够严肃的。因为给未成年学生确定其死亡原因的证据时,不能凭未成年学生是怎么说(写)的,必须尊重未成年学生是否有她自己所说(写)的患了“很重、很重的病”这样一个事实。

  学校根据公安案卷材料,将陈逸芳自杀的另一个原因归结到“家庭所致”。因为有人证明“陈逸芳害怕母亲会打她(因为平时她母亲打她比较凶,曾经有一次将拖把柄打断)。”记者通过陈逸芳邻居和部分亲属的调查,得到却是相反的说法。“老陈夫妻俩同岁,37岁那年才有了这个女儿,夫妻俩宝贝的不得了。”“都读上高中是个大姑娘了,星期六回家居然还坐在爸妈的腿上吃饭” “什么? 打她?还比较凶? 打断拖把柄?胡扯! 偶尔她母亲骂她一句,老陈都不干。”

  我们相信学校在公安的案卷里看到过这样的材料。问题是案卷的材料在作为证据之前,学校要不要到陈逸芳的家里去作一番核实?如果说,有人向媒体投诉,富阳二中每天都有学生被打, 记者不到二中来核实,就把这个投诉材料报道出去,请问市教育局领导和二中的校长、书记们,你们能接受媒体这样的报道和做法吗?如果你们自己做不到,那么为什么要用同样的方法去对待已经受到伤害的家长???

  同样道理,凭陈逸芳去过中山门诊就医,学校不到医院去核实一下真实情况,便确认她“怀疑自己怀孕,得了性病而且还是梅毒,”所以她“因年幼无知,误认为该病是不治之病,从此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过重的思想负担,又难以启口向他人倾诉,导致了她自杀的念头。”陈逸芳可能年幼无知,可学校的领导都是年长有知的成年人,为什么不经深入调查,就代陈逸芳想出了这么“合理”,这么“光彩”的自杀理由呢??

  ----校领导不调查班主任,反而要把他升起来,有没有背后更深的原因?

  记者在富阳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调查时亲眼看到了陈逸芳临死前的绝笔:“没有人相信我,是学校逼我的,是你们欺负我的,对不起爸,妈,没做过的事情就是没做过。”

  派出所所长徐学平告诉记者:“陈逸芳自杀当天上午前三节课,情绪正常”。那么从第三节课下课以后到12:30时陈逸芳自杀这几个小时里,是谁逼他写下这样的绝笔,这是她自杀的关键所在。

  这期间,除了班主任找她谈话,中午她母亲打来一个电话,询问“有没有吃过中饭”以外,陈逸芳借同学的小灵通向外打了几个电话(短讯),给自己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写下她真正死因的几句话,就毅然地去跳楼。根据这样的情况,人们有理由怀疑班主任的谈话内容和谈话方式是否存在问题?面对这样明摆着的疑惑,想象丰富、推理严谨的校方为什么不从这里着手去调查;去取证?是死无对证,还是有意回避?在这个关键点没有搞清楚之前,校领导为什么就要急忙地提拔班主任?

  富阳二中的万副书记在接受记者调查时承认,将霉菌性感染说成梅毒是“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所误。既然发现证据有误,那就说明学校对陈逸芳的死因结论不能成立。可事到今天,学校为何还要抓住“同学们反映”、“小灵通解锁后的纪录”、“陈逸芳个人网页上的文字记录”等材料不放?如果说,学校由于“不懂这方面知识”做出了错误的结论是属于技术性错误的话,那么今天在“知道了这方面知识”以后仍然要理直气壮地坚持错误的结论,这背后究竟要掩盖什么?

  城东派出所徐所长对陈逸芳自杀不到一个月,张小平就被学校提拔起来的做法持有异议。他告诉记者:“我给林日清校长打过电话,这个时候提升班主任不合适。如果学校要保护班主任,可以暂时不设外事处主任,那么他这个副主任就等同于主任,等到事态彻底平息以后再任也不迟啊”。

  所长的这番话,是用人技巧上的老练,还是班主任在派出所里的口供让他比较清楚事实真相之后的有感而发?我们不能猜疑。但是,校长要如此坚定地提拔这位责任嫌疑人,其背后是否为了逃脱自己的领导责任? 我们对此疑惑多多。如果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话,那么这位班主任真可谓因祸得福。

  林日清校长对提拔班主任一事的说法是:“学校中层干部三年一聘,也就是说,提拔张小平是三年前就定下的计划。绝没有故意去刺激家长的意思。”

  “三年前定下的聘任计划,仅仅是计划,并不意味着单位对考验、培养的人选,不管他是否符合条件,三年后都必须兑现。如果是这样的话,何不三年前就聘任他?”

  林校长对此提问没有回答。

  知情人为何害怕接受记者采访?-----

  陈逸芳自杀事件发生以后,作为当事人的双方:学校和家长,取证条件完全不能平等。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搜集各种材料;作为家长连自家的亲属都不能帮助,反而一个劲的劝说他“要识时务”,阻拦他“犯糊涂”。

  记者几次到富阳实地调查,除了最后一次得到派出所、学校积极配合以外,向其他的知情人调查时,不是被婉言谢绝,就是要求记者晚上晚一点见面。采访结束后都不忘一句“不要公开我的名字”。老百姓怕什么呢??

  记者在二中外围调查取证时,和二中八杆子打不着的另一所学校,当老师知道有学生要接受记者采访时,便劝说这位同学:“被他们拍了照,录了音,对你以后是不利的。”

  政府提倡要打造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公正。陈逸芳跳楼自杀以后,除了当事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外,我们少有见到公正的出现。上层领导拍板定调,当地媒体在头版发布权威消息,教育局领导肯定二中的调查“情况属实”。这就难怪林日清校长底气十足地表示,“不怕你们媒体曝光”。与此同时,作为受害人一方的家长,却因为维护死去女儿的清白,居然被自己的亲戚挤着去离婚。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了解到班主任张小平平时辱骂、侮辱学生的情况。公道自在人心。不管学校如何泼脏水,在陈逸芳火化前后的日子里,有近200位同学自发地赶来祭奠。从他们在《留言簿》里留下稚嫩的字迹中,我们看到了一颗颗良知未泯的心。“陈逸芳,你走好!”“陈逸芳,你是一个好女孩。”“陈逸芳,你的笑脸会成为我们永远的记忆。”“陈逸芳,愿你在天堂活的开心、幸福!”。。。。。。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肩负着托起民族未来的重任,是受人们尊重的称号。采访结束以后,我们却为富阳市教育局,富阳市第二中学的做法感到寒心。学校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可以不惜给自己死去的学生泼脏水。陈逸芳在结束二中第一个学期的学业时,《学生成绩报告单》里学校对她的评语是:“你开朗活泼,为人友善,同学关系融洽。关心集体,班级工作认真负责。本学期你进步明显,希望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对待学习,力争下学期有更大的进步”陈逸芳跳楼以后,学校向记者反映,这个同学本来就是开后门进来的,住校期间多次外出上网泡吧;和社会上男青年有联系,向家长撒谎,染上性病。。。。。。

  我们暂且相信学校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作为一个住校的未成年学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说,家长将监护权委托给了学校。第一学期学校将她培养得如此优秀;第二学期不到三个月时间,学生的道德品质便堕落得一无是处,学生品行如此恶化,请问学校尽责了吗?

  一个花季少女以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令人惋惜。客观地说,必定有其本人性格上的缺陷存在。专家认为,采取自杀行为的少年都存在这样几个心理:解脱心理----以为死可以摆脱一切烦恼和压力; 要挟心理----想用自杀来发泄不满,补偿失去的自尊心或吓唬别人,从而得到别人的重视和注意; 抗议心理----想以死来与自己不喜欢的事物抗争。

  我们无法揣摩陈逸芳当时自杀的一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死前也不知道她受到学校什么样的逼迫。可她想不到在她死后,学校对她所表现出来的诽谤和侮辱却让人们都看到了。

  作为一个连续多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的省一级重点中学,应该既重教学,更重教育,真正从陈逸芳跳楼自杀事件中吸取血的教训,而并不是象林日清校长所说的,仅仅是管理上有漏洞那么简单。也正如林日清校长所说,富阳二中确实不会因为陈逸芳的自杀而停办,但是用站不住脚的理由为自己解脱的办法必将会影响二中的健康发展。二中建校时间不长,可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并不是第一次,这又充分说明学校的领导人并没有真正从此前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吸取应有的教训。否则陈逸芳就不会成为再一个不幸者。

  新的学年又开始了. 陈先生站在自家的店铺前,看到一群群活泼可爱的孩子,穿着整洁的校服,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止不住伤心的眼泪一个劲地往下掉。陈先生痛不欲生地告诉记者:“我们夫妻37岁才有了这个宝贝女儿。她是1990年12月24日的‘平安夜’降生,到今年6月3日中午跳楼,来到这个世上仅仅活了16年又161天。如今我们54岁了,女儿的离去,同时也带走了我们夫妻下半生的欢乐。而没有欢乐的人生,实质上就是生不如死。”

  直到现在,陈先生夫妻仍不能接受女儿已经离去的事实。陈夫人老泪纵横地说:“我女儿身高1米66,体重46公斤,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她性格十分开朗,怎么会说走就走了呢?”陈先生到现在还后悔,女儿自杀前曾哭着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张老师说我被同学打,他不相信,还要我脱衣服查看胸前被抓的伤痕和被踩的脚印,对我动手推攘,满口都是侮辱和下流的训斥,还说我晚上回家是逃学,要开除我。。。。。。” 陈先生想如果当初听完电话以后即刻放下饭碗去学校,而不是打算饭后去学校论理,可能悲剧就可以避免了。

  调查结束时,陈先生告诉我们:“现在已经无心做生意了,主要的精力就是为女儿之死讨一个说法”。

  记者伏案成稿时,从富阳又传来最新消息:富阳市人事局[2007]62号文件《关于公布首批富阳市新一轮“135”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的通知》,班主任张小平榜上有名,被列入第二层次的第46名。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