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世间有青天
——写在范鹏飞冤逝周年祭
2011年3月11日晚上,在“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的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城邹平一中,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谈话死”案件。邹平一中高二(一)班班长、年仅十七岁的范鹏飞,因晚自习时间与同学交流问题,被班主任柴会超叫出教室单独谈话,在遭柴会超凶残体罚时当场殒命。
如果悲剧未曾发生的话,相信现在的你定是和所有的高三学生一样,为冲刺高考而全身心地学习,或许埋头复习,或许认真做题。偶尔,也会忙里偷闲地奔跑在篮球场上,来几个漂亮的投球,一试球技吧?
正是你曾经钟爱的篮球场地,你曾经敬佩的班主任老师就开始酝酿罪恶——就在乍暖还寒的三月十一日晚八点二十分,你的年华永远定格在了十七岁的花季。
鹏飞啊,为了还你一个公道,家人与学校展开了持久艰难的官司交涉。你曾经的老师和学校,在一年的时间里,居然没有和你深爱的家人打个照面,即便连一句苍白的道歉都没有——你若天堂有知,定会心寒悲愤!
许多正义的媒体记者,含泪用最真实的镜头,向社会展示你近乎崩溃的亲人的悲愤。实施罪恶的伪君子们,你的良知还有没有一丝作人的反映?鹏飞啊,为了使你的冤情得以昭雪天下,你的亲人承载了多少悲恸和压力啊!而“强势”的冷漠,继而无赖施压,不惜动用卑鄙的伎俩,即便你的遗体已铁证如山,也在被“强势”残暴抹煞。
鹏飞啊,你上天有知,当上灵宵玉皇鸣冤;你的亲人一年来执着而艰难地四处奔告,历经的坎坷,满腔的哀怨,世态的炎凉,只有他们冷暖自知。然而邪恶当道,正义难伸,你至今也没有入土为安,周年祭来临,这无疑又在亲人们仍然淌血不止的心灵上撒一把盐,让人情何以堪?!
愿世间有青天。相信包拯大人有七侠五义相助,开封府不惧任何邪恶;当今法制社会,谁会高举正义之剑?
恶人当诛,“强势”必惩,人在做,天在看,必有因果报应!
祈盼法院早日还鹏飞以真相,令恶人伏法;祈盼政府痛挥正义之剑,剪除邪恶,重塑形象,还社会以公正,让几尽劳苦心冷的鹏飞家人感受到正义必胜的力量。
鹏飞有知,当请家住淄川的柳泉居士蒲老先生实现与你家人相会的愿望吧!相信今年高考完毕,你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将在今年内彰显正义,那时恶人伏法,“强势”遭惩,你会闭上眼睛吗?
呜呼哀哉!哀哉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