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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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死”事件真相大揭秘 转载

发布时间:2012-01-08 15:56:52      发布人: 天堂的呼唤
 

谈话死事件真相大解密

今年311日晚自习时间,在“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的山东省邹平县城,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谈话死”案件。邹平一中高二(一)班、班长、年仅十七岁的范鹏飞,因晚自习时间与同学交流问题,被班主任柴会超叫出教室单独谈话,在遭柴会超凶残体罚时当场殒命。

案件发生后,邹平一中主要领导,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安抚、慰问受害学生父母,反而联合串通多名该校领导、体育教师,不断转换藏匿地点,藏匿肇事的班主任柴会超,制造舆论混淆视听,百般阻挠媒体记者的采访。

受害者父母遭受着巨大精神痛苦,为了给孩子的非正常死亡讨个公道,放弃了原本不错的工作。案件异地审理后,几乎每天奔波于邹平县与无棣县之间。而案件发生后,该县当即宣称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积极安抚家属”,而受害学生的家人到现在305天了连政府、学校一星半点的人影也没有见到过,这些善唱高调的公仆们,隐藏在背后南上北下或东窜西跳,对中央级各大媒体进行公关,阻止记者采访,干扰节目播出,对当地的贴吧和论坛进行屏蔽、删帖,无所不用其能。对教师恶行和对学校责任一推六二五,惟恐惹火烧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些个幸灾乐祸的“官坚强”们难道真的不怕遭天谴吗?做了坏事,就丝毫不怕折阳寿吗?

家属重点质疑

《1》                    事发当天下午至当晚的监控录像(上午7:00——12:47、晚上22:30——4:09的都已恢复,其他的时间段没有恢复出来),家属是要求看到事发下午孩子的整个行动过程的监控,邹平县公安局三次到山东省公安厅去恢复,到现在305天,三次都是没有任何解释说明原因,讲明该恢复得没恢复出来,没用的倒是恢复了的真正原因。(家属想知道是技术问题、还是认为性的毁灭证据而删除)

《2》                    孩子裤子膝盖上为什么有两个脚印?谁的?(家属想知道是不是孩子是因球而遭多名老师群殴而留,到现在305天也没查清)

《3》                    孩子的膝盖上为什么各有跪的痕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孩子的眼镜,为什么没有?是在学校没的?还是在医院没的?(那是孩子的遗物啊!!!是要随孩子下葬的,邹平县公安局和学校到现在305天了都没有找到,孩子的父母怎能接受!!!)

《4》                    某同学讲,“班中成绩再差、开班会时,柴某也不发脾气,那么事发的当晚上,柴某和鹏飞没谈上几句?为什么一把孩子叫出去,就大发雷霆给了孩子一巴掌,为躲避同学的视线和监控,接着又叫到无人处继续打孩子,实施暴力,导致孩子最终死亡。柴某31岁血气方刚,当时就很气愤.愤怒打孩子、平生不打学生的柴某为什么一看到我的孩子就很气愤,情绪不稳定,直到把孩子暴打致死,为什么??????请问?既然柴某赶在众目睽睽之下,无视国家法律敢动手打学生,后又再次叫到无人之处,难道只是为了推搡吗?难道你不觉得荒谬吗?并且事发时柴某一直隐瞒、掩盖事实真相,导致受害者在第一时间没得到及时的救治,这就是故意致人死亡,还有,打几次致人死亡算是故意?并且事发当晚柴某是酒后上班的???(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5》                    如果是推搡,那么裤子的臀部和小腿部各有脚印,那又怎样解释?你不会说脚印是推搡出来的吧?如果说是推搡,徐泽伟同学说“听到剧烈的响声,又怎样解释?并且听到不是正常人走动的声音,”那又怎样解释?又是在平坦的平地上,如果是推搡?怎会导致颅骨多处骨折和伤及脑膜?除非钝器打击头部后方的两个受力点(直径1——2厘米左右)并且还有一定的力!!!

《6》                    【监控录像没有复原】,为什么?出现人命案子,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啊!!!!!!为什么学校没有看看?谁的责任?(我们看监控的目的是看看鹏飞事发的整个过程能看到,柴某怎样打得孩子?鹏飞什么时间到地的?第一时间柴某怎样处理的?几个人在场?是不是有球场多名老师群殴事件。当晚8:40左右校长就打电话通知了主管教育的潘县长,事发后既然第一时间就上报相关领导,为什么对本案有关的重要证据,不加以重点封存保管?事发当晚家属就提出让校方查明孩子的真正死因,反而还没有封存?请问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行为?

《7》                    邹平一中主管安全的校长,冯长春作伪证,玩忽职守罪,的交待材料和询问记录为什么没有?(一个主管安全的校长,在出现安全事故的第一时间,不去积极的了解情况,查看监控录像的事情经过,保存证据,而是威胁家属掩盖、隐瞒事实真相,在处理善后工作中,两天内一直在敷衍、搪塞受害者家属,导致最有力的证据的不到保存取证,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干部的形象和职责,其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影响特坏。

《8》                    据柴会超和妻子的通话记录中,柴妻讲“柴你不说出来,死扛到底,和学校县里绑在一块,学校里和县里有给你顶着的,有给你扛着的”,这是谁安排柴妻这么做的和这么说的???

。因家属对学生死因产生强烈质疑态度,公安机关于一周后对尸体进行检验,确定死因系遭受暴力侵犯而致“颅骨骨折”、“严重颅脑损伤”。今年7月份,该案件由邹平县检察院转到无棣县检察院,实行异地审理。

邹平检察院在审理两个月以后不知什么原因?把案子转到无棣检察院继续审理,在无棣检察院审理了近四个月,在案情疑点重重和以上很多疑问,均没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的前提下,案子就被无棣检察院再不起诉就违法的理由下起诉到法院,但是起诉书所描诉的事实和监控录像及犯罪嫌疑人口供所交待得严重不符,在包庇和掩盖事实。请问多么大的动作才是故意?打多少下才是故意?且柴某的犯罪是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305天了,邹平、无棣的司法部门还没有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人在做、天在看”,可见我们国家部门的工作效率。

我们了解到,事发后受害者家属非但没得到最起码的人道主义慰问、安抚,受害者家属所提的疑点更没得到解决,原本失去爱子受到精神、身心摧残的孩子的父母,在“伤口上撒盐”。

12011327号晚上,邹平县公安局给受害者家属送达尸检报告书时,“恰巧碰到县公安局的电脑系统坏了”,应该晚上八点五十左右送达的,一直到了晚上零晨一点才送达。

2201216受害者家属和律师到无棣检察院看家属提出的要求看到范鹏飞事发当天下午到事发时的全部行动过程的监控录像,监控内容该恢复得没恢复出来,没用的倒是恢复了。导致孩子的父母严重受到刺激,已经在承受中年丧子之痛的痛苦无法自拔,身心、精神遭受摧残的状态下,办案人员的不作为,把父母推到了绝望之路。

多名司法人员私下事先已经告诉家属,该案已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无棣县检察院却根据市领导的指示与安排,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描淡写地改“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向无棣县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说国家法律至高无上,为什么众多的检察官反而被受害学生的父母质问得瞠目结舌,哑口无言?如果说善良的人们容易同情弱者,而无棣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什么都始终低头不敢面对受害学生父母坚定的眼光?

本来非常简单明了的案件,有监控录像与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检察机关三次退回公安机关侦查,至今对于家属的置疑仍然不能解释清楚。所以很多老百姓都说,如果哪个县委书记或者哪个政府官员的宝贝孩子被老师残害致死的话,案件还会如此这般地一波三折、扑朔迷离吗?以“事实”为根据,就可以在向法院递交的公诉状里,将凶手拳打脚踢的次数任意减少?平头老百姓的孩子,难道就没有尊严?以“法律“为准绳就可以随意视国家法规为儿戏?平头老百姓的孩子,就值得共产党的司法机关官官相护、草菅人命?封建时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一说,真的要在朗朗乾坤之下死灰复燃吗?

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是“盛世中国”最好的遮羞布。如今,在这个权大于法的时代里,在这个领导可以随意玩“法”于股掌之中的现实中,这些所有的欺人说辞,都显得那样冠冕堂皇。我们倒要仔细看一看,山东无棣县的检察机关,是如何在市领导的“授意”与暗示之下,为市里、邹平县里乃至邹平教育的领导保位子而冲锋陷阵、在所不辞的?我们倒是要仔细看一看,在领导之下的“法制社会”,究竟是如何走向“人治社会”的?

中国的民怨来自何处?我的直感是社会正义的缺失。正义缺失是什么意思?简单讲,就是不讲理。古语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是在中国,不跟你讲理,所以有理没用,有武力倒是有用的。政府有最多最强的武力,黑社会有武力,力气大的人有武力。弱小的人就很难活了。不讲理的人什么社会里都有。中国的特点是政府不讲理,政府不主持正义。所以不讲理变成了民怨。

 

孩子的母亲,在没有任何一个司法人员给答复的情况下,撕心裂肺的喊着孩子的名字,鹏飞!!!鹏飞!!!妈妈这就去和你作伴去,人啊!国家的司法人员!“谈话死”人心、道德、权、钱,名誉的牺牲品一个个国家的司法人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四平八稳的拿着国家俸禄,却将天平倾向犯罪嫌疑人,这就是国家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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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平那所学校别开了,换搏击馆吧


    写信时间:2012/08/22 13:08:14
  • 中国的法律不公平


    写信时间:2012/08/22 12:28:10
  • 这就是中国人权


    写信时间:2012/08/06 21:30:48
  • 内 容:不仅要惩罚打人的老师,更应该惩罚隐瞒真相的学校有关领导,正是由于他们的所做所为才使中国的公平、公正、公开一直停留在口头上,才使民怨沸腾。 这为仁兄也太看得起老师了,先声明我不是替老师说话,中国现在的体制现在的状况按你的意思都是教师造成的?我个人认为他们还没那样的能耐。不光中国现在是这样,而是从古代到现在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写信时间:2012/08/06 08:53:35
  • 我在网上看了监控,教师确实是打了学生。无论是非,总得有个定论吧?


    写信时间:2012/08/05 08:07:46
  • 不仅要惩罚打人的老师,更应该惩罚隐瞒真相的学校有关领导,正是由于他们的所做所为才使中国的公平、公正、公开一直停留在口头上,才使民怨沸腾。


    写信时间:2012/07/26 00:16:56
  • 中国的司法啊,什么时候能公平?????????


    写信时间:2012/07/21 22:50:23
  • 发生在2011年3月11号晚“山东省滨洲市邹平县邹平一中”的“谈话死”事件。在各级司法部门的“敷衍,麽拖”“481”天,受害者家属终于接到法院的通知,2012年7月9号开庭审理。受害者家属自始自衷的唯一的要求,得到“公平、公正”的一个满意的答复


    写信时间:2012/07/03 19:21:57
  • 邹平县司法部门调查证实,柴会超在谈话间与范鹏飞确实发生过推搡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现在,柴会超已经被刑事拘留。老师体罚学生,肯定是不对的,而学校遮遮掩掩那就更是错上加错了。也许,本来不过是一次偶然事件,但在某种人为因素作用下,却引发了所谓谈话死的轩然大波。咱就不明白,为啥非得藏着掖着?声誉和公信,是藏出来的么?真相和公道是掖得了的么? 非得用纸包火,这叫啥?弄巧成拙!


    写信时间:2012/04/14 11:24:14
  • 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邹平一中发生了一起“谈话死”的悲剧,老师找一学生谈话,结果学生致死。 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吧,出了人命了,总该给家长一个交待吧,触犯了法律了还能逃出法律的制裁吗?否则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何在?! 但是学校、司法机关随后的一些做法令人匪夷所思, 三个字:瞒、掩盖隐瞒事实真相, 抹,想尽一切办法抹去。 拖,一拖再拖,把人的精神和毅力拖垮,拖得你自己妥协。 当初案件刚刚发生时,你们曾是那般的“义正词严”、“正气凛然”,你们也曾运用强大的力量,疯狂地进行反扑与噬咬,因为上帝是公平的,帮你们关闭了人性的嘴,势必帮你们开启臭嘴的洞。由此,我理解了老百姓们所说的那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血债血还”,更何况你们欠下的是人性的缺失和良心,你们的儿女会用同样的待遇帮你们还人性债的,相信你们哭的时候,我们会用最真诚的笑颜。


    写信时间:2012/04/09 16: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