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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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0年12月17日

北京女导游绑架遇害 ,,白发人送黑发人:被害人的父亲网上哭泣

发布时间:2010-12-17 10:44:13      发布人: 孝行天下

  [ zhenn ] 发表时间: 2010-11-23 18:47:24

  本案已侦查终结,北京市公安局已将起诉意见书送交检察院。

  我今年55岁了,只有一个女儿在北京做导游。已经定下2009年11月8号结婚。可是没有想到意外发生了。在2009年11月2日被两名装作游客的绑匪绑架,绑匪残忍地杀害了我的女儿,并且抢了几万元现金和汽车。据后来警察告诉我们:女儿曾经苦苦哀求过绑匪放她一条生路,因为她六天后就要结婚了。可是没人性的歹徒还是不肯放过她。残忍地把女儿活活勒死!还把尸体放在车上,沿着京沪高速往山东济南逃窜。在逃到济南黄河高速公路大桥后,绑匪把我女儿的嘴用胶带封住,捆住胳膊,在桥上把尸体扔到黄河里了。当时天气已冷,我的女儿就泡在冰冷的河水里。至今也没有找到我女儿的尸体。现在想想我的心还是很疼很疼的。然后两名绑匪开车回到山东老家。没人性的家伙杀了人后又回到北京,向家属要40万的赎金,才被警方抓住。北京警方把查找尸体交给了山东警方,可是尸体至今都没有找到。作为父亲,孝顺的女儿就这么离我而去,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老年丧子的痛苦,让我痛不欲生。我曾两次自费到山东,沿黄河岸边去寻找,但都没有找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马上就要开庭了,据警察说:找不到尸体就判不了绑匪死刑。虽然绑匪已经交待了人是他们杀的。但作为父亲,我怎么能接受这个结局呢????

  我之所以发这个帖子,就是希望各位网友们帮帮我:人多力量大吗!多个人转发,就会多一分找到我女儿的希望。

  我的心在哭泣,白发人送黑发人!!!

  现本案已侦查终结,北京市公安局已将起诉意见书送交检察院。起诉意见书如下: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杨佑权预谋绑架勒索钱财,并纠集犯罪嫌疑人张振宗共同实施犯罪。2009年11月2日20时许,以去首都机场接人为由骗租聂振(女,27岁)驾驶的车牌为京P58138黑色奥迪车,行至本市首地机场高速路距北侧3号航站楼标牌600米处路边,趁聂振不备之机,杨佑权、张振宗二人分别用事先准备的钢丝猛勒聂的颈部,并用胶带捆绑其头部、手腕,驾车窜至山东省济南黄河第二公路大桥上,将聂抛弃于黄河中。抢得奥的车1辆、摩托罗拉Z1型手机1部、人民币5万元、银行卡、外币等物品,赃款赃物折价款人民币20余万元(部分赃物已起获)。后用手机电话向聂振家属勒索赎金人民币40万元未果。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接报案记录、现场勘验材料、起获的赃物、文字物证鉴定书、辨认笔录、证人证言、亲笔供词、视听资料、犯罪嫌疑人杨佑权、张振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佑权、张振宗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绑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依法起诉。

  我是被害人的父亲,原本听办案的警官说,罪犯已交代将人勒死,可起诉意见书上一字也没有提到死字,这样对罪犯的量刑会不会有影响,我作为被害人的父亲不知道该怎麽办?请精通法律的朋友给予指点。谢谢!!!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
  • 祝,,聂振天堂快乐。


    写信时间:2012/10/01 20:28:43
  • 祝女儿在天堂快乐。


    写信时间:2012/03/07 23:15:33
  • 女儿,我们想念你。


    写信时间:2012/02/14 17:37:26
  • 想念,


    写信时间:2012/02/03 19: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