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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郑晓江教授在教育论坛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3-02-17 20:16:12      发布人: 一米阳光

  21世纪以后中国大陆生命教育兴起的背景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很可能是学生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各级各类学校急切地要开展学生自然生命保全及健康教育所致。据《中国教育报》的文章披露:“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死于溺水、食物中毒、交通等事故,这其中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避免……。”(参见《彭锻华:用生存教育把“人”写大》,《中国教育报》2009年5月19日)而在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有高达5332名学生罹难,如花一般的生命,在还没有完全开放之际,便已然完全凋谢,举国痛心疾首。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尤其是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的“学生安全行政问责制”的规定下,中国大陆兴起的生命教育一开始便偏向于“学生自然生命安全保护的教育”就是必然的和可以理解的了。学生自然生命的安全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健康的生命存在焉能谈教育?但是,我们又必须问:学生的生命安全问题如何是21世纪才出现的问题?应该说自有学校教育以来,这就是学校重要的任务。如果把生命教育定义为“学生自然生命安全保护的教育”,那今天的生命教育也就可以取消了。所以,中国的生命教育事业要有正常且积极的发展,关键在让生命教育走出“学生自然生命安全保护教育”的背景,寻找到自身独特的发展之路,也就是说要突出生命教育目标及内容的独特性、不可替代性,以及特别的意义与价值。那是什么呢?当然是回归原点——生命教育是关于生命的教育,但主要的不是关于人之自然生命如何保护的教育,而是关于人之人文生命的性质、价值与意义问题的寻找、开掘、确立及光大的教育。  其实从2004年上海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2005年辽宁省出台的《中小学生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以及2006年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内容来看,其中除了学生安全及健康教育的规定之外,也有关于学生生命价值与意义的内容。但是,本人与江西师范大学道德与人生研究所的同仁深入到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进行生命教育方面的调查,开座谈会时,老师和校长全都异口同声地说:生命教育?那不就是学生的安全教育吗?我们学校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可见,虽然一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关于生命教育的纲要、方案和决定中也有关于如何帮助学生确立生命价值与意义的重要内容,但在第一线的学校领导和教师还是把生命教育窄化为“学生自然生命安全保护的教育”。这种窄化之发展倾向集中体现在2009年9月1日央视摄制并开播的《开学第一课:“知识守护生命”》的教学片。这次“知识守护生命”大型公益性教育活动,是以生命意识教育为主题,倡议全国的中小学学生每年每学期都要进行应急避险教育。社会各界影视名人与多名奥运冠军和来自灾区的孩子们一起,通过歌曲演绎、知识传授、互动游戏、现身说法等等方式,以“潜能”、“团队”、“坚持”“生命”为主题上了四节课,将奥运精神和抗灾精神紧密结合,在传播救急避险知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作者混淆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先在地断定“知识可以守护生命”,却没有很好地思索一下“知识能否守护生命”的问题。我认为:知识不足以守护生命,知识在某种范围某种程度上可以“保护生命”,但却不足以“守护生命”。许多人知道很多生命保护的知识:谁不知道从高楼坠地是会丧命的?谁不知道割腕是会血尽而亡的?谁又不知服食大量的安眠药是会永远不醒的?可为什么还是会有如此之多的人要这么去做呢?这些有关生命生存的知识不是守护了他们的生命,而是被运用来结束他们的生命!可见,一个人如果有许多避难的知识,但却没有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人生观,他就不愿意运用这些知识来守护自己的生命,他甚至运用这些知识来放弃生命。可见,正确的观念应该是: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加应急避难的知识才能真正守护我们的生命。正确的生命观还是不断付出,不断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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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法病”,不是“人病”


    写信时间:2013/02/17 2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