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5·10爆炸案”带走了冉祎和唐天荣
据巧家县警方此前通报,爆炸案系赵登用所为,赵已于实施爆炸时当场死亡。除赵登用外,另外3名死者是:冉祎(女,生于1982年,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花园社区建设街24号);唐天荣(男,生于1987年,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大沟村锅厂社7号);胡宗玉(男,生于1973年,家住巧家县小河镇六合村六合社65号,巧家国土局工作人员)。
通知:递交申请可延期火化
在“5·10”爆炸案发生5天后,冉祎和唐天荣两人的亲属分别接到巧家县民政局发出的《关于死者遗体限期处理的通知》,要求亲属于5月20日前到巧家县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该通知同时表述,“若需延期火化的,须向巧家县民政部门或巧家县公安机关提出延期火化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保存遗体”。
两名死者的亲属表示,虽然当时政府工作人员向他们承诺,若在5月20日前签署这份“5·15”通知,两家均可分别得到3万元(包含1万元现金及两万元火化费)的安慰金,但两家出于对政府处理方式的不满,都未签署这份通知。“我们又仔细阅读了5月15日的文件,发现可以申请延期火化,昨天晚上就写好了这份申请,跑了3个部门递交”,冉祎的三姐冉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