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尽瘁于缉毒战线
――追记台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毒品侦查中队副中队长伍锦源
伍锦源于1963年1月在台山市出生,1992年4月起在台山市公安局工作,先后在台城分局刑警队任办事员、科员,1997年12月晋升为西门派出所副所长,2001年5月调任该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队长,2002年12月调任局缉毒大队三中队队长,2008年5月起任刑侦大队毒品侦查中队副中队长,三级警督。2009年2月10日下午4时许,他因工作劳累过度倒在岗位上,经医生检查是猝死。连续工作倒在值班室
今年2月10日上午8时,伍锦源根据掌握的线索,带领中队民警深入到台山市斗山镇侦办一宗涉毒案件。这天,他与中队民警经过上午的全力侦查,发现一个人有重大贩毒嫌疑,且可能有一个里应外合的贩毒团伙,于是顾不上吃中午饭,赶回局刑侦大队汇报,准备进一步扩线,实施下一步的侦控。这时,他与中队民警已是从早上一直坚持工作到当天下午3时许。经过连续紧张工作八小时,他本应该舒一口气了。但万万没想到,平时身体结实、身高1.75米的伍锦源突然倒在大队值班室。下午4时许,大队民警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都感到悲痛欲绝潸然泪下。
伍锦源出生于农村家庭,他于1980年10月在广东省滑翔学校毕业后,在驻饶平的部队服役,于1985年12月复员后,通过招考成了台山市公安局东云派出所的治安队员。曾任其上司的退休老干部林金龙这样评价他:伍锦源工作非常积极,总是抢着干又苦又累的工作,表现很突出,同事都叫他“急先锋”。他还先后到台城公安分局交通队、刑警队当治安队员,一干就是七年。1992年4月,伍锦源以优良条件通过考试,被吸收为台山市公安局台城分局刑警队的一名警察。四年破获毒品案件125宗
伍锦源在公安战线上奋斗了18个春秋,期间走上所队领导岗位后,多年来一直从事刑侦缉毒工作。他紧紧围绕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要求,善于发挥专业侦查优势,明确破重特大贩毒案件的指导思想,把对社会有影响性的贩毒案件侦查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瞄准大案要案开展专案攻坚,在侦破贩毒案件过程中,做到胆大、心细,重调查、重证据,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05年的一天,伍锦源掌握了黄某重大贩毒犯罪的线索,随即紧密控制跟踪,于同年3月15日在台城将黄抓获,缴获海洛因96.5克、毒资20万元及贩毒工具小轿车一辆、摩托车一辆,又于3月17日中午和队友一起捣毁了以何某为首的贩毒集团,抓获贩毒嫌疑人四名,缴获海洛因60克。同年6月初,伍锦源和队友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后,于7月26日在台城环南三巷将正在交易毒品的黎某抓获,当场缴获“摇头丸”600多粒(重205克)。黎交代,他先后多次到广州向“阿泉”购买“摇头丸”携带到台山贩卖。伍锦源即和队友会同巡警和刑侦大队等单位民警,押解黎赶赴广州循线追踪,于7月27日晚将大毒贩林某抓获归案,缴获“摇头丸”28368粒、“五九”式军用手枪一支、子弹19发、冰毒122.4克、K粉5848.75克和毒资80多万元及贩毒工具一批。此案的侦破,是台山历史上最大的一宗贩卖“摇头丸”案件,为人民除了一大害。毒贩手枪被他拍落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