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枪毙黄克功?
黄克功,1937年二十六岁,江西南康人,一九二七年参加革命,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团长、旅长。1937年10月,在延安,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这件事被称为“黄克功事件”。
黄克功,1937年二十六岁,江西南康人,一九二七年参加革命,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长、团长、旅长。1937年10月,在延安,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这件事被称为“黄克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