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得知南京一家医院对2012.11.13发生在二附院血案凶手的司法鉴定结果为:彩春峰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作案时无法律刑事能力!
相信每个有良知的人看到听到这个结果时震惊的程度均不亚于血案发生的当日!我们都傻了眼,这个结果就意味着彩春峰将当庭释放,他也可以再次杀人,而且还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除了震惊
更多的是心寒
凶手
那么冷静的去买凶器
那么冷静的从别的医院来到二附院
那么冷静的藏好凶器坐电梯来到住院部北楼13楼泌外病房
一切都是那么冷静和正常
唯独在举起屠刀的那一刻突然患有精神病,无法律刑事能力
......
这个社会
这样的社会环境
真的是无语至极!
......
物极必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