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亚林被追认为烈士
2008年10月29日下午4时36分,丹凤县龙驹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冀亚林在去县信访局送文件途中,遇一盗窃犯罪嫌疑人逃跑,便奋不顾身,挺身拦截,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中心脏,他忍痛与犯罪嫌疑人英勇博斗,最终和其他干部群众将犯罪嫌疑人制服。他却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去逝。
冀亚林见义勇为牺牲后,中共商洛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号召,在全市大力弘扬冀亚林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同时,冀亚林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商洛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丹凤县政府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决定追认冀亚林同志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丹凤县综治办、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申报追认冀亚林为革命烈士的工作。并号召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向冀亚林烈士学习,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治安,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建设平安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