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塔煤矿开采区井下死亡事故疑被瞒报,与家属赔偿106万私了
近日,有知情者曝料,延长县郑庄镇刘塔煤矿开采区在2012年4月8日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疑被瞒报,与家属赔偿106万私了。
4月16日,记者在刘塔煤矿没有见到矿长也没有见到住矿安检员,在煤矿开采区,记者看到开采工进入矿道时,每位矿工都没有带自救器,一位检查员只是检查看有没有带烟和打火机。问后得知,他是矿上的检查员,不是煤炭生产管理办的安检员。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延长县煤炭生产管理办公室。王主任说:“住矿安检员在矿上里,就你们反映的事,公安、安监等部门正在调查之中。”随后,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市语音提示已关机。
据邻村王某说:“死者张俊生(乳名、鸡生),50多岁,是我们延长县郑庄镇刘塔村人。我们村在刘塔煤矿挖煤的开采工说,张俊生在井下负责给吊运煤斗车挂挂钩。4月8日在井下给吊运煤斗车挂挂钩时,挂钩脱落煤斗车倒回撞倒,送延安附属医院抢救死亡的。是4月15日从延安拉回来埋在刘塔山上,听说给陪了106万。”
在延安附属医院看守太平房的老惠告诉记者:“4月8日下午6点多,创伤科通知让过来拉死体,我把他拉到太平房,然后给死者张俊生头部缝合的,家属说要和煤矿啦事解决,4月15日他们家属把死体拉走了。”
死者是被煤矿巷道运煤斗车撞死的,在邻村多位村民处都得到了证实。记者电话咨询王姓矿长,却说矿上没有死人。而延长县煤炭生产管理办说刘塔煤矿井下事故,现在有公安、安监等部门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