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泽携带尖刀和瓶装汽油来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二楼的会议室内杀了李树清
9月6日9时10分,范光泽携带尖刀和瓶装汽油来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二楼的会议室内,当时公司领导共六人(总经理范福林,副总经理李树清、张明利、吕文太,办公室主任赵洪波,经理助理钱海燕)正在开会,范光泽直接走到范福林的跟前,用右手打开一瓶装满汽油的饮料瓶瓶盖,将汽油倒在范福林的头上和身上,并用左手拿的煤气炉点火器将汽油点燃,致使受害人范福林身上大面积烧伤(烧伤面积达60%);后又用尖刀捅李树清,致使李树清身中11刀,犯罪嫌疑人范光泽作案后潜逃。目前,受害人李树清、范福林已死亡。
命案发生后,大庆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派出刑警支队、技侦支队与杜蒙县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侦破指挥组,县公安局已发布悬赏公告,并出动全局警力实施抓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