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妻子被警察群殴 “围观者”十二人谈
王清:公民被视臣民,警察沦为护院家丁
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他们如此痛下毒手?是什么样的利益诱导让他们如此泯灭人性?是什么样的动机支撑让他们如此丧心病狂?答案只有一个,他们是主子豢养的家丁,唯主子的眼色和意愿从命,出了问题,自有主子出面摆平一切。所以,他们可以狐假虎威;所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
林永芳:无往不利的“拳头”前“人人皆有被打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无往而不利的“拳头”面前,终于实现了“人人皆有被打权”。公权这只猛虎的可怕之处表现在,它不仅可以随意剥夺你的人身自由和名誉,还可以不露声色地肆意侵占你的其他权利。于是,就连向来被认为“强势人群”的警察,也不得不联名举报公安局长侵吞了自己的血汗钱(2009年8月19日《广州日报》);就连身为法律代言人的法官,要与法院作对、为自己维权,也只能穿法袍戴国徽举着“冤”字牌在省高院门口上访(7月1日《中国日报网》)。在绝对强势的权力“巨无霸”面前,任何貌似“强势”的人都不会有真正靠得住的安全,...............
刘兴伟:挑战民众的安全感
如果真如公安方面的领导道歉时所说,这是一场“打错人”的“误会”,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发生误会,该打的又是谁?陈玉莲背后到底有多少,曾经出现过,甚至还会出现在棍棒下的公民?当公安部门可以无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可以滥用暴力,这一切就已经不可避免。棍棒可以“不误会”的出现在一个普通公民的头上,就有可能“误会”的出现在一个“大领导夫人”的头上。陈玉莲的遭遇不仅是一个人的疼痛,而是整个社会不可回避的阵痛。一场“误会”,让那些隐藏在灰暗之处的操作暴露于公众的目光下,同时也挑战着普通民众的安全感。民众的安全感是法治社会最根本公共利益,陈玉莲的遭遇是对公民安全感的极大破坏。或许,不少人都会在心中思索,对一个高级领导妻子尚且如此,百姓又将如何?甚至,即便是打人者受到了法律的惩戒,仍会有人怀疑:这是否只是因为她是领导的妻子?如果不能给公权力那野蛮的行为套上枷锁,如何才能让那些可能遭遇棍棒的普通公民找到最基本的权利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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