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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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7月18日

纪委介入调查县公路局赔偿65万元

发布时间:2011-07-18 10:11:12      发布人: 一米阳光

  受害人郑新华今年36岁,妻子是名聋哑人。路政执法人员国道上强行拦截大货车引发祸端,无辜村民殒命。

  7月13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来到鄢陵县公路局调查采访,不料,正当采访却遭冷遇。鄢陵县公路局党委书记冯护庄声称安排工作人员介绍详情,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到介绍情况的工作人员。后来,一名雷姓工作人员自称受领导委托介绍详情,却答非所问,以多种理由粗暴拒绝了采访。

  当日12时,东方今报记者从鄢陵县委获悉,因为县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时,存在不当之处,对郑新华的死负有一定责任,县公路局赔偿郑新华家属65万元。

  据鄢陵县交警大队介绍,此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已经出来,肇事车辆和鄢陵县公路局承担同等责任。目前,鄢陵县公路局已将肇事车辆起诉至县法院,追讨其应该承担的赔付款,法院现已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鄢陵县公路局在上报给鄢陵县委的汇报材料中承认,经过该局事故小组的调查,鄢陵县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经过局党委研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月15日下午,东方今报记者从许昌市纪委获悉,该起事故发生后,许昌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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