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甲流疫苗后发生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需媒体报道才能调查和认定吗?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学生费晶铭的母亲尤志华,我女儿注射甲流疫苗以后发生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汇报到当地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称:“这是国家行为,我们只是具体操作者,目前并无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的报道,我们不可能去苏州调查”。我们也分别向江苏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邮寄了挂号信,到目前为止并无任何调查和答复,难道真的需要媒体报道才能引起职能部门重视?
2009年11月17日上午10 点左右,我女儿在学校与其他同学一起注射了甲流疫苗,当时并无明显不适。11月23日开始出现发热,口腔血疱,皮肤出血点,乏力等症状。在当地社区门诊就诊,给予了抗菌、输液等治疗,效果不明显,之后间断有发热症状。12月7日下午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第二天经骨髓穿刺检查确定该诊断。12月9号上午急转苏州大学附属一院血液科住院治疗至今,现仍未脱离危险。2009年12月7日到2010年1月28日,我们已经花费了三十三万余元人民币,现在孩子仍处于危险期,每天高额的费用,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入院以来三系指标低,一直生活在净化罩里,吃喝拉撒都在病床上,对于注射甲流疫苗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孩子在病床上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早知道注射甲流疫苗有这样的代价,当初打死我也不注射”
记得学校在组织接种疫苗的时候,女儿打电话说“妈妈,网上说的,打疫苗会死人的”,我当时还对女儿说“那是人家身体不好,才会出现意外,你身体那么棒怕什么,再说你爸也打了,妈妈想打还没有资格呢”现在想想真的是后悔,不该劝女儿去注射疫苗,我更不应该在那表格上签字。
作为党员的我,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只生一个孩子,来医院医生问她有没有同胞姊妹,自责当时为什么不再生一个?这样女儿也好有骨髓移植的机会。现如今我们人到中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在激素药物的刺激下,水肿后皮肤组织韧带被拉伤留下的花纹,渐渐长出的胡须,臃肿的身体,真是心如刀绞,我们后半身该怎么活下去?
再障是由于生物、化学、物理等因素导致造血组织功能减退或衰竭而引起的一种多能干细胞疾病,而我女儿是在注射甲流疫苗这种生物制剂后不久才引发再障。
作为公民,理应响应国家的号召,出现意外向职能部门反映,2009年12月11日我们向盐城亭湖和盐城市疾控中心反映,得到如此回复,实在叫人心寒,而我们于2010年1月13日向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发帖,被退。2010年1月16日我们向省和国家疾控中心寄挂号信,没有反应,2010年1月25日, 我们再次向省和国家疾控中心反映,要求调查,给予合理答复。
作为公民,人人都应该享有健康权和生存权,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可侵犯,作为职能部门理应为民办实事,可是我们的各级疾控部门,收到我们的挂号信后,你们究竟在干了些什么?
医务人员参加学习时,就知道注射甲流疫苗会导致急性脑炎和再障,为什么2009年12月11日我们向疾控部门反映后,网上马上就将注射甲流疫苗15天内会导致血小板减少的副作用情况删除了呢?
甲流疫苗才经过多长时间的试验?要是卫生部门或疾控部门自己的孩子注射甲流疫苗导致再障,你们会讲没有导致再障的副作用吗?
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最后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的,难道就是这样的冷漠和官僚吗?疾控中心的人员讲,你们不是要找媒体的吗?不错,当初,在2009年12月14日,我家人对亭湖疾控中心答复我的人讲过,如果你们不负责任,我就寻求媒体帮助。现在难道媒体真的被你们绑架了吗?
我不愿相信甲流疫苗是世纪骗局的报道,同时,对疾控部门如此搪塞推诿的不作为,表示愤慨。我相信,作为有良知的媒体,应该是为人民群众讲真话的喉舌,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甲流疫苗的副作用就不会导致再障吗?疾控部门、卫生部门你为什么就不能做个鉴定呢?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实事求是地面对和对待呢?
最后,我要向全社会大声疾呼:救救孩子!给我孩子一个公道!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看到此贴能够转发,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能够调查报道。
附:尤志华的手机号码:13770240891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