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县城西镇单集村村民闫伦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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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伦柳家属质疑警方为何当初会将凶手作治安拘留处理,后来还被释放

发布时间:2012-05-11 16:52:30      发布人: jackson
  负责办理此案的赣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直属中队的谢队长称,整个案件程序合法,没有不妥。

  谢队长表示,一开始,因为死者与闫某发生了打斗,其身体表面只有轻微的伤痕,在没有做尸检之前,无法判断死者的死亡原因与闫某的殴打有直接关系,所以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在经过省厅权威的尸检鉴定后,得知死亡原因确实与闫某有关,所以就第一时间将闫某刑拘,并最终定性其为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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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可有活路?为什么布衣犯法立时处理,权贵犯法,糊里糊涂,草草了事?


    写信时间:2012/05/13 14:49:26
  • 我感叹生命的脆弱,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了,多么幸福的一家子啊,闫朝华还有人性吗?


    写信时间:2012/05/12 16:17:29
  •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写信时间:2012/05/12 14:14:45
  • 他就是故意杀人的,之前打了那么多的人,都往死里打,能不是故意杀人吗?


    写信时间:2012/05/12 14:14:09
  • 我看这个谢队长肯定是接受贿赂了 ,不然怎么会说是合法的 ?真可笑 ,要是你家人被打死了 ,你会真么轻易的就放出来了?


    写信时间:2012/05/12 14:14:05
  • 那么请问谢队长 ,我掐死一个人 ,也无法判断就是我掐死的啊 ,也没有很明显的伤痕啊 !你这是什么逻辑啊 ?


    写信时间:2012/05/12 14:12:50